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应当明确出现设备失效或者人员丧失能力时,为保证空中交通安全,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应当遵循的基本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空域应急接管的方案;
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
管制员的操作程序;
恢复空中交通服务的程序;
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机制。
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空域应急接管的方案;
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
管制员的操作程序;
恢复空中交通服务的程序;
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