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六章 管制间隔的方法和标准 第三节 仪表飞行水平间隔 第二百二十五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六章 管制间隔的方法和标准 第三节 仪表飞行水平间隔 第二百二十五条 同航迹、同高度、同速度飞行的航空器之间,纵向间隔为10分钟。 管制单位间订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此标准。 第二百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