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两架航空器使用同一导航设备或者方法飞行时,航空器之间的横向间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使用全向信标台,航空器之间的航迹夹角不小于15度,其中一架航空器距离全向信标台50公里(含)以上(参照附件10图2)。
使用无方向信标台,航空器之间的航迹夹角不小于30度,其中一架航空器距离无方向信标台50公里(含)以上(参照附件10图3)。
当使用推测(DR)定位,航空器之间的航迹夹角不小于45度,其中一架航空器距离航迹交叉点50公里或以上。该点由目视或参照导航设备而定,并且确定两架航空器均为飞离交叉点(参照附件10图4)。
使用区域导航飞行时,航空器之间航迹夹角不小于15度,且两架航空器航迹相应的保护空域不相重叠。横向间隔根据两航迹之间的角度差和相应保护空域的值确定,以距两航迹交点的距离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