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六章 管制间隔的方法和标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二百一十条 第六章 管制间隔的方法和标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管制单位应当根据导航、通信、监视等管制条件,合理选择配备间隔的方法。任何情况下,为航空器配备至少一种管制间隔。所采用的管制间隔,应当符合间隔标准,同时,为了加速空中交通流量,也应当充分合理使用间隔,避免间隔过大。 第二百零九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