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二百零三条
第二百零三条 航空器发生特殊情况危及飞行安全时,塔台管制员应当安排该航空器优先着陆,并且:
了解航空器的特殊情况和驾驶员的意图;
迅速空出优先着陆航空器需要的高度和空间;
通知航空器驾驶员优先着陆条件和优先着陆程序;
航空器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按照优先着陆程序下降时,迅速调配该航空器所在高度以下的航空器避让,尽快准许该航空器着陆。
了解航空器的特殊情况和驾驶员的意图;
迅速空出优先着陆航空器需要的高度和空间;
通知航空器驾驶员优先着陆条件和优先着陆程序;
航空器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按照优先着陆程序下降时,迅速调配该航空器所在高度以下的航空器避让,尽快准许该航空器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