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一百六十条

第一百六十条 同时为进场和离场航空器提供服务的自动终端情报服务通播应当按顺序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机场名称;

进场与离场识别代号;

通播代码;

需要时,指明观测时间;

预计进近类别;

使用跑道;

需要通报的跑道表面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需要时,延误的情况;

过渡高度层;

其他重要运行信息;

地面风向风速;

能见度、跑道视程;

当前天气现象;

低于1500米或者最高的扇区最低安全高度的云、积雨云、天空不明时可获得的垂直能见度;

大气温度;

露点温度;

高度表拨正值;

可获得的有关进近和爬升区域内的重要天气的情报,包括风切变和对运行有重要影响的最新的天气情报;

可获得的趋势型天气预报;

其他自动终端情报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