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四章 空域 第四节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四节 第四章 空域 第四节 空中危险区、空中限制区、空中禁区 第九十一条 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是根据需要,经批准划设的空域。 第九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经特别批准,任何航空器不得飞入空中禁区和临时空中禁区。 第九十三条 飞行中的航空器应当利用机载和地面导航设备,准确掌握航空器位置,防止航空器误入空中危险区、空中限制区、空中禁区。 第九十四条 管制单位应当严密监控飞行中的航空器动态,发现航空器即将误入空中危险区、空中限制区、空中禁区时,应当及时提醒航空器,必要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