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四章 空域 第三节 管制空域 第九十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九十条 第四章 空域 第三节 管制空域 第九十条 设置管制区应当覆盖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空域,管制区包括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进近管制区和机场塔台管制区。管制区应当按照规定划设,并按照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