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四章 岗位培训 第六节 附加培训 第五十八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岗位培训 第六节 附加培训 第五十八条 附加培训应当采取下列方法: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进行考试; 进行模拟培训,确保正确掌握新的或修改过的程序、规则; 适时进行岗位演练。 模拟培训和岗位演练,应当在组织理论学习后进行。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