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四章 岗位培训 第六节 附加培训 第五十九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五十九条 第四章 岗位培训 第六节 附加培训 第五十九条 附加培训需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进行时,应当明确组织单位和负责人。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