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十五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十五条 管制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管制人员在申请执照或者执照注册时出具培训证明。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