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26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持照人违反本规则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从事空中交通管制工作时,受到酒精类饮料或者药物的影响,损及工作能力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暂扣执照1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执照,对管制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