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中应当针对标的的具体情况,明确选用以下评标方法:

打分法。即由招标人制定评标因素(如价格、质量、信誉、服务等)和相应的加权分值。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打分,给出每个投标人的分值。

最低投标报价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指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标的技术含量不高且与其它物品关联度不强的招标。

招标人也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方法,或综合使用两种以上评标办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必须采用最低评标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