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质量保证手册,供局方审定并获得批准。该手册内容至少包括:

申请人的组织机构、职责和相互关系图表及说明;

质量保证部门的职责、权限、组织机构图以及质量保证部门对各部门的监督制约关系;

油料检测单位的内部质量审核和评审要求;

油料检测单位人员及其培训考核制度;

油料检测单位的设施和环境;

用于检测的设备(包括标准物质)分布图、型号、功能及用途,以及校验方法和校准与检定周期等;

油料检测方法及相关的规范、程序;

油料检测样品的管理;

油料检测记录的管理;

油料检测报告及其审批程序,批准人的姓名、职务;

油料检测单位印章管理程序;

质量保证手册的更改及与局方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