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项目单 第二十五条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项目单 第二十五条 局方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