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气象设备保障执照申请人、签注申请人应当掌握下列理论知识:
航空气象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附件、文件的相关内容。
航空气象学基础知识。
电工技术、电子线路(模拟、数字)、微波技术。
计算机、数字通讯、网络的基础知识。
相应的自动气象观测设备、气象雷达等探测设备和气象信息系统的性能和工作原理。
气象服务相关的航空器运行与管理知识。
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知识。
航空气象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附件、文件的相关内容。
航空气象学基础知识。
电工技术、电子线路(模拟、数字)、微波技术。
计算机、数字通讯、网络的基础知识。
相应的自动气象观测设备、气象雷达等探测设备和气象信息系统的性能和工作原理。
气象服务相关的航空器运行与管理知识。
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