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气象观测执照申请人、签注申请人应当掌握下列理论知识:
与气象观测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附件、文件的相关内容;
气象学、天气学、气候学;
航空气象、地面气象观测知识;
航空气候特征、地方性天气特点;
地理自然环境对航空气象要素的影响;
观测设备的性能参数及气象条件对其性能的影响;
气象服务相关的航空器运行与管理知识;
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知识。
与气象观测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附件、文件的相关内容;
气象学、天气学、气候学;
航空气象、地面气象观测知识;
航空气候特征、地方性天气特点;
地理自然环境对航空气象要素的影响;
观测设备的性能参数及气象条件对其性能的影响;
气象服务相关的航空器运行与管理知识;
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