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十一条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十一条 理论考试合格者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地区管理局颁发理论考试合格证。理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