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四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十七条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十七条 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应当为本单位民用航空情报人员在申请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或者执照注册时出具培训证明。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