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完成培训后,受训人所在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每位受训人岗位培训记录。

岗位培训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岗位培训教员,培训情况,考试考核、评价,培训结论等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