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章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六节 运行管理 第六十条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六十条 第三章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六节 运行管理 第六十条 通用机场如需取得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的,其设置的导航设备开放应当按照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进行管理。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