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依法对全国导航设备的开放、运行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法对辖区内导航设备的开放、运行实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