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关闭情形消失后,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可以开放使用的,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立即恢复设备开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