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五节 运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五节 运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 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在实施飞行校验期间应当关闭。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