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七条,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