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第61.176条
第61.176条 航空知识要求
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申请人,应当掌握下列适用于所申请多人制机组驾驶员的航空知识,完成相应的地面训练和理论考试:
航空法:
与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持有人有关的规章条例;飞行规则;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的措施和程序。
飞机的一般知识:
电气、液压、增压和其他飞机系统的一般特性和限制,包括自动驾驶仪和增稳的飞行操纵系统。
飞机动力装置的工作原理、操作程序和使用限制;大气条件对发动机性能的影响;飞行手册或其他相应文件中有关的操作资料。
飞机的使用程序和限制;根据飞行手册中有关的操作资料,大气条件对飞机性能的影响。
飞机的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及可用性检查。
飞行仪表;罗盘、转弯和增速误差;陀螺仪表,其使用限制和进动效应;各种飞行仪表和电子显示装置发生故障时采取的措施和程序。
飞机机体、系统和动力装置的维修程序。
飞机性能和计划:
装载及质量分布对飞机操纵、飞行特性和性能的影响;重量和平衡计算。
起飞、着陆及其他性能数据(包括巡航控制程序)的使用和实际应用。
飞行前和航路飞行计划;空中交通服务飞行计划的准备和申报;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程序;高度表拨正程序。
人的行为能力:
人的行为能力,包括机组资源管理以及威胁和差错管理原则。
气象学:
航空气象报告、图表和预报的判读和应用;代码和简字;飞行前和飞行中气象资料的使用和获得气象资料的程序;测高法。
航空气象学;有关地区影响航空的气象要素的气候学;气压系统的移动;锋面的结构和影响起飞、航路和着陆条件的重要天气现象的起源及特征。
发动机和飞机机体结冰的原因、识别及影响;穿越锋区的程序;危险天气的避让。
实用的高空气象学,包括天气报告、图表和预报的判读及使用;高空急流。
领航:
空中领航,包括航图、无线电导航设备和区域导航系统的使用,远程飞行的特殊导航要求;
航空器操纵和导航所必需的航空电子设备和仪表的使用、限制及可用性;
离场、航路、进近和着陆各飞行阶段所用的导航系统的使用、精确度及可靠性;无线电导航设备的识别;
自主式和参照外部基准的导航系统的原理及特性;机载设备的操作。
操作程序:
在操作表现方面运用威胁和差错管理的原则。
航空文件,如《航行资料汇编》、《航行通告》、《航空代码和缩略语》的判读及使用。
预防和应急程序;安全措施。
载运货物和危险品的操作程序。
对旅客安全简介的要求和做法,包括在上、下飞机时应遵守的预防措施。
飞行原理:
飞行原理。
无线电通话:
通信程序和用语;如遇通信故障应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