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2007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2007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修正案颁布后,民航总局将对其进行评估,决定采纳的,及时修订本规定;需要保留差异的,及时将差异通报国际民航组织。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