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200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独立原则。调查应当由事故调查组织独立进行,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查工作。
客观原则。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不得带有主观倾向性。
深入原则。调查应当查明事故或事故征候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深入分析产生这些原因的因素,包括航空器设计、制造、运行、维修和人员训练,以及政府行政规章和企业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方面的缺陷等。
全面原则。调查不仅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发生有关的各种原因和产生因素,还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或事故征候发生无关,但在事故或事故征候中暴露出来的或者在调查中发现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