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对《技术细则》中规定的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或者物质予以运输的;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未对运输的危险品货物、邮件进行检查的。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对《技术细则》中规定的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或者物质予以运输的;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未对运输的危险品货物、邮件进行检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