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八条 危险品培训大纲中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符合本规定和《技术细则》规定的声明;

培训课程设置及考核要求;

受训人员的进入条件及培训后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

将使用的设施、设备的清单;

教员的资格要求;

培训教材;

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经营人、货运销售代理人及地面服务代理人的危险品培训大纲还应包括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或者所代理经营人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的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