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 第三章 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认可证更改 第21.95条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 第21.95条 第三章 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认可证更改 第21.95条 型号设计小改的批准 型号设计小改可以在向局方提供验证资料或者说明性资料之前按照局方接受的方式进行批准。 第21.93条 目录 第21.9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