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申请与颁发 第七条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申请与颁发 第七条 申请《操作员执照》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身体健康;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核动力厂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