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申请《高级操作员执照》的人员应当培训和考核下列知识技能:

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知识技能;

核设施运行管理知识;

指导他人操作核设施控制系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