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人员姓名及聘用单位;

考试合格项目及资格等级;

有效期限;

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