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2007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方法包括超声、射线、磁粉、渗透、涡流、目视、泄漏检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