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章 证书申请与颁发 第十五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19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证书申请与颁发 第十五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考试计划,组织承担考核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考核单位)实施资格考核。 考核单位负责管理检验设备、仪器,维护试块和试件,实施具体考试工作,出具考试结果报告。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