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修改、优化、维护及报批工作。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持续完善有关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工作的制度和程序。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