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 第三节 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节 第二章 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 第三节 运输机场飞行程序和 运行最低标准的修改和优化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对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改和优化: 第二十一条 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修改或者优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要求进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