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 第五章 车辆行驶 第二十五条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车辆行驶 第二十五条 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的车辆发生故障不能行驶的,驾驶员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有可能影响航空器运行的,应迅速将故障车辆拖离至不影响飞行安全的区域。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