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本辖区内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监督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具体实施本辖区内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所辖地区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监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及驻场单位执行本规则;

参与航空器活动区重大地面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每年度向民航总局书面报告所辖地区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民航总局公安局授权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