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七章 运输机场工程验收 第五十八条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运输机场工程验收 第五十八条 对于未经行业验收合格的民航专业工程,不得开放使用。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