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章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 第十九条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04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 第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批准的机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机场近期建设详细规划,并报送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