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章 运输机场选址 第九条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04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运输机场选址 第九条 运输机场选址报告应当按照运输机场的基本条件提出2个或3个预选场址,并从中推荐1个场址。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