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05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未及时申请变更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对机场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