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05年) 第四章 设立国际机场 第五十八条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05年) 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设立国际机场 第五十八条 国际机场的开放使用由民航总局公布。 国际机场资料由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对外公布。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