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七章 通告 第五十五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五十五条 第七章 通告 第五十五条 中国民航局收到检验机构关于制造商有关事项变更、停产的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以通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