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检验机构应当对机场设备的检验情况进行记录和保存,具体包括检验申请书及相关文件、机场设备样品检测报告和质量一致性审核报告等。相关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0年。

对目视助航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封存至少1台检测样品,封存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