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专用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专用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从事各类航空业务活动的单位不得在民用机场内使用未取得使用许可证的专用设备。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