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二节 设计批准 第92.321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321条 第二节 设计批准 第92.321条 适用范围 本节适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批准,包括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的申请、颁发和对证件持有人的管理,以及申请人和持有人的设计保证系统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目录 第92.3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