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65条

第92.65条 执照和等级过期后的重新办理

执照过期后的重新办理

执照过期的申请人,须重新通过其执照上相应等级的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方可申请重新颁发相应的执照。

教员等级过期后的重新办理

教员等级过期的申请人,须重新通过其执照上任一教员等级的实践考试,方可恢复其教员等级。

当操控员执照上与教员等级相对应的等级不满足相应熟练检查或者定期检查要求时,其教员等级权利自动丧失,除非该操控员按本章恢复其操控员执照上相应的等级,其中教员等级的恢复需按本章关于颁发教员等级的要求,重新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